中華民國112年度全國語文競賽
【閩南語字音字形】場地賽務進行程序
1. 競賽員於13:00-13:20至新莊高中綜合活動中心前的風雨球場辦理簽名報到時,應出示「競賽員參賽證(附照片)」供檢核(檢核後發還) 並佩掛於胸前,由工作人員引導至等待區編有序號的位子上等候。如競賽員未帶參賽證可至服務中心補證處辦理補證,憑「補發參賽證」報到,報到程序如上。
2. 報到時間截止後,競賽員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閩南語字音字形競賽試場,依各組比賽次序編號站立於座位椅子後方,等待布卷。(競賽時間未開始,禁止翻閱試題卷)。競賽員進入競賽會場前,請將所攜參考資料或書籍置於競賽場外,不得攜入競賽會場。
3. 布卷完,競賽員就座後,請立即核對「試題卷封面之明碼」、「參賽證號碼」及「座位表序號」是否相符,如有不符,立即舉手向監場工作人員反應。
4. 競賽開始前30秒,監場人員提醒「賽前30秒」,13:40時,當監場工作人員宣布「開始」口令時,競賽員即可翻開試題卷,開始作答,競賽時間為15分鐘。
5. 競賽時間結束時,監場工作人員發「起立」口令後,競賽員應立即停筆起立,不得再行書寫。起立後,靠好椅子並站立於椅子後方。
6. 等待監場工作人員將試題卷收齊後,競賽員得收拾自行攜帶的物品,由工作人員引導離開賽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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