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112年度全國語文競賽
【國語、閩南語、客語朗讀】場地賽務進行程序
1. 競賽員至競賽教室外走廊辦理簽名報到時,應出示「競賽員參賽證(附照片)」供檢核,參賽證檢核後,由工作人員收回,並將「競賽員序號證」交給競賽員,請競賽員佩掛於胸前,依報到組工作人員指示,進入試場教室競賽員座位席,依競賽編號次序就座。如競賽員未帶參賽證,可至服務中心補證處辦理補證,憑「補發參賽證」報到,報到程序如前。
2. 競賽員應注意工作人員叫號「抽題」或叫號「登臺朗讀」賽序號碼。
3. 競賽員聽到自己「抽題」序號時,依動線指示:
【1】立即由競賽員座位席區起立,走向工作人員席區,進行朗讀篇目「抽題」,並簽名確認所抽題號。(客語另需確認腔調)
【2】抽題領取朗讀題卷後,再至預備席區就座,進行準備。
競賽員於預備席之座位固定不變,新預備者至預備席空位就座。
國語各組及閩、客語國小組/國中組/高中組,準備時間8分鐘。
閩、客語教師組/社會組,準備時間32分鐘。
準備時,國語國小組、國中組及高中組競賽員可攜帶字典、辭典及教育部頒「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」;國語教師組、社會組競賽員可攜帶教育部頒「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」;閩南語朗讀競賽員可攜帶「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」、客語朗讀競賽員可攜帶「客家語拼音方案」,除外之其他書籍及自備之朗讀題卷資料,均不得攜至預備席。
大會分發之朗讀題卷上可加註記號。
4. 競賽員聽到自己「登臺朗讀」序號時,將個人物品放於預備席,立即依動線指示:
【1】由預備席起立
【2】攜帶大會分發之朗讀題卷登臺朗讀。
5. 各組朗讀計時均為4分鐘,朗讀時間一到,按1次鈴聲(短音),依動線指示:
【1】下臺將朗讀稿交回給工作人員A。
【2】走至原預備席,取回個人物品。
【3】再返回競賽員座位席區自己序號座位就座。
6. 國、閩、客語朗讀賽程進行中,若有規劃中場休息,競賽員於中場休息時間得至化妝室或留在競賽場地。中場休息時,競賽員不得與評判委員接觸與交談,並維持教室秩序保持肅靜。中場休息結束前務必返回競賽場地內競賽員座位席就坐。若競賽員於競賽進行中,確實有急需,請利用選手換場時間舉手示意,再由工作人員引導至化妝室。
7. 全部競賽員朗讀完畢,安靜就座於競賽員座位區,聆聽評判委員之講評。
8. 講評之後,競賽員由工作人員引導指示離開競賽場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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